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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斌杰:坚持改革创新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2014-01-10 11:23:46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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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斌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结束,李长春同志《文化强国之路——文化体制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就出版了,恰逢其时。虽然这本书的征求意见稿、样本我都有幸读过,其中很多文章我们都参与过修改,很多讲话我们都当面听过,但是在今天的环境下重新学习还是有不一样的感受,每看一次都有新的体会。各位专家学者和领导同志都作了很好的发言,从各个方面生动地回顾了李长春同志十年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发展的感人场景。十年来,他对文化体制改革思考得很系统,随时随地都会跟我们说,这个问题应该怎样去考虑,那个难点怎么去突破。这里,我再谈三点感受。

第一,《文化强国之路》的出版是我国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

我总的认为李长春同志《文化强国之路》一书的出版,是我国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它深刻记录了在党中央领导下,在李长春同志指挥下,我们排除一切阻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发展文化事业的生动历程,展示和凝聚了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方面的探索和经验。

李长春同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了很多研究和概括。文化在各个国家都是精神的旗帜,世界各个国家发展文化都走过自己不同的路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怎么搞,是他思考的一个主线。文化体制改革的本质就是探索文化强国之路,他的这本书就反映了这个主题。本书的出版,对于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文化强国之路》是难得的好教材。

十年文化体制改革,确实解放了文化生产力,改变了中国的文化面貌,改变了文化生产方式和文化经营方式,发展了文化产业,壮大了文化事业,这是李长春同志坚决贯彻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决策的工作成果。这里,我特别强调中央的决策。现在有些人把中央的决策和李长春同志的努力工作割裂开来,说这一套怎么了,那一套又怎么了。实际上,完全不是那样,中央从来就没有“这一套”“那一套”的问题。

大家讲了,文化体制改革是中央的决策,经营性文化产业、公益性文化事业两条思路的改革是党的十六大定的,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是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讲的,写进了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也写入了十八大报告。这一次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对于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的市场体系、服务体系、传播体系、管理体系和开放体系再次进行深化和发展。由此可见,从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到党的十八大报告,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都讲得清清楚楚:“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一贯的,中央的决策并没有变化。

第二,中国不改革死路一条,文化不改革也是死路一条。

在李长春同志的这本书里面,我最深的体会就是改革创新。可以说在十年时间里,李长春同志每到一地调研,讲话都是以改革开头的,作过很多精辟的论述,比如说中国不改革死路一条,文化不改革也是死路一条,必须要改革。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文化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跟不上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也跟不上全球文化竞争的需要,必须要有好的体制来推进文化繁荣发展。李长春同志的很多调研都是由我们陪同进行的。他亲自找省委书记、省长当面交流思想。比如说有一个省的领导讲,就那么几个演员,我们养得起。李长春同志就找他谈话,指出改革是解决文化创造、生产、经营的体制问题、制度问题,不是养不养几个演员的问题。

就出版领域来讲,没有这十年改革,那么多的精品力作出得来吗?一些专家学者都感到,没有文化体制改革,那么多典籍和学术全集是出不来的。因为改革后的出版集团,实力强了,文化追求高了,自然就能出更多的精品力作。我国出版业出现了有史以来的繁荣景象,就是改革的成果。不改革那真是死路一条。光靠国家给几个钱搞出版,能出几本书?还有些人说,市场化的文化体制改革导致出现了违规、低庸内容问题。完全不是这样的,转制到位的出版社,很少出现违规出版物,一些大集团精品生产机制越来越完善。而出现违规、低庸内容问题的,恰恰是那些改革搞得不彻底的小社。从这几年统计来看,违规、出问题的出版社都是靠单位养的出版社;违规报刊绝大部分是没有改革的小报小刊,而且是党报系统的小报小刊,戴着“二政府”的帽子危害党和国家利益的所谓事业单位,它们恰恰是改革不到位的小而散的单位。我对这一点是有研究的,案例是非常明确的,我多次讲过这个问题。有人现在问是不是意识形态政策变了?我不清楚什么时候变了。十八大以来哪一个文件没有写舆论监督?哪一个文件没有写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有些人歪曲中央的精神,胡作非为,还自以为是高明。

这种问题我们都是碰到过的,不是现在才碰到。这十年里经历过几次,改革出现阻力并不奇怪,关键是李长春同志解放思想、坚定不移,探索文化改革发展之路。所以我觉得这十年确实是很重要的,在体制上、制度上都有很大的突破,厘清了文化发展的思路。政府在宏观上调控,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事业单位是服务的主体。政府要建立规范的法治政府,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事业单位要建立理事制,引入社会监督。这都是以前就提出来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肯定了的。出版界过去做的四点探索,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都加进去了,全部变成了中央的决策。比如说,有一些出版单位可以让民资参股,有一些出版单位可以让民资控股,有一些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单位民营可以自己办,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都肯定的。这难道不是继续推进改革?有什么变的?我就没看出有什么“不改革了”。学习李长春同志的这部著作,我认为能够更加统一我们的思想,肯定我们十年的探索,坚信道路是非常正确的,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推动文化的改革发展。

第三,加强改革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讲了三个定语,即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把这三个定语好好研究一下,一个讲文化价值问题,这是不言而喻的;一个讲建设目标问题,重在“强”字;再一个就是讲改革的关键,怎么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怎么作为中心环节?这就是要在体制机制上突破,就是要继续深化改革。从实践方面来讲,我已经多次讲过,整个文化方面现在的问题是体制改革不到位,所有文化经营单位部门所有制没有打破,“小而散”的局面没有改变,数量不少,力量不足,艰难生存,哪有什么创造活力?“大型航母”怎么出得来?李长春同志在主管这项工作时多次讲过,首先要打破部门所有制,摆脱部门“文工团”“机关报”的状况,让它们去发展。不脱钩,各类文化事业都是做不强、做不大的。

文化企业改革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李长春同志也多次讲到这个问题。他说,什么叫改革到位?就是文化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成为规范的上市公司,你的改革就到位了。事业单位的改革,与文化企业改革一样,就是建立起由理事会领导的现代管理体系,由社会监督。目前正处在改革之中。由于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受到其他事业单位改革的影响,所以还没有完全到位,中央已经明确下一步要分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继续推进,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对企业微观主体、公民个人文化生产的干涉。文化创造活力出不来,不是中国人不聪明,而是不必要的干涉太多。政府应该管什么,企事业单位应该干什么,市场体系问题、公共服务体系问题、传播体系问题、开放水平问题,都需要继续法定权责、厘清关系、释放活力,深化改革。所以我们还要加把劲儿,啃几年硬骨头,以推进改革的行动,把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落实好。

推进改革的同时还要加强创新。文化领域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恰恰我们在这个领域创新不够。现在文化制度创新不够,有些制度还是解放区的;内容创新不够,无论是“四书五经”还是马克思主义,都是解读、注经式的;形式创新不够,基本上都是复制、引进和模仿。你看一下现在的中国文化,除了两大体系还有什么呢?一个是“四书五经”为主体的传统文化体系,现在还没有中国人能逃得出这个框框。一个是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现代文化体系。除了两大体系外,中国还有什么文化思想呢?这样的文化怎么去应对全世界多样化、多民族的文化竞争?所以文化创新非常关键,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继承传统的文化精神,又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和科学技术,融合传统文化资源,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成我们新的特色文化。这一点我们做得还远远不够。习近平同志提出要用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来传播国家新形象,这就要求我们在融通中外的基础上,创新我们的文化和表达体系,讲一些世界上都能听得懂的话、别的文化能理解的话、世界多能认同的话。李长春同志在这方面是一个好的典范,他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文化道路的思考和探索,完全是创新的结果,有一些是前面找不到的。我们学习李长春同志的《文化强国之路》,关键是要坚持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创新,没有这两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就是一个空洞的口号。

(本文系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原新闻出版总署署长、中国出版协会理事长柳斌杰2013年12月9日在《文化强国之路》新书发布会上的讲话,刊发时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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