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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今起公示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2016-12-29 15:33:00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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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章红雨)12月27日,第六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终评会议在京召开。经过认真评审和无记名投票,《邓小平传:1904—1974》等100种图书获得图书奖、《使命》等30种出版物获得音像电子游戏出版物奖、《出版企业的品牌建设与创新策略分析》等30篇研究成果获得出版科研论文奖,名单即日起公示(见03-04版),公示期7天。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出版协会理事长、第六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评委会主任柳斌杰主持会议并讲话。


  柳斌杰在会上说,评选中华优秀出版物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自信”特别是彰显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举措。本届评选经过出版社推荐、专家评审和评委无记名投票,从2014年、2015年50多万种出版物中,认真评选出300余种具有重要历史价值、人民群众欢迎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精品力作。这些作品展现了出版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成果,代表了我国出版产品的新水平,对于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先进文化,对于加快中国出版走出去、扩大中华文化在全世界的影响力,对于坚持为行业发展服务、促进出版业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柳斌杰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审议通过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文化领域的基础性、全局性、基本性法律,对包括出版在内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作出全面规定,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中国出版业作为基础文化领域一枝独秀、稳定发展的重要行业,正处于融合发展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抓住“十三五”的发展时机,进一步改革创新、融合发展,在巩固出版大国地位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出版强国建设,继续发挥主阵地、排头兵、主力军和领跑者的作用。要进一步提高中国出版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通过出版产品更好地讲好中国故事,准确传达中国思想、中国精神、中国方案,使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深入人心,为人类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介绍,本届评奖有3个特点: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的指示,在评奖过程中体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凡是参评作品出现政治导向问题,出版单位和个人违反各项出版管理规定和自律公约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评奖委员会有权对初评、复评入围名单进行复议,并作出是否列入投票名单的最终决定。三是聘请相关专业权威专家学者担任评委,评出的作品应内容创新、前瞻性强、填补学科空白。


  中华优秀出版物奖是我国出版界三大奖项之一,每两年评选一次。本届评奖于2016年8月启动,有484家出版社参与,报送参评图书876种,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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