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定”工作
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新闻出版署升格为正部级单位,更名为新闻出版总署,这是根据新世纪、新形势的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闻出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充分反映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工作特别是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2001年4月7日,中组部、中宣部领导受中央的委托,到新闻出版署宣布总署新的领导班子。4月12日,中央编办召集此次机构升格的三个部门开会,布置“三定”规定的起草工作。其间,经历了反复的讨论、征求意见和修改,分别听取了署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老同志、民主党派、部分省领导同志、中宣部有关部门的意见,向各省局调研有关情况。还请江西、上海、山东、四川等省局的同志到北京参与起草工作。在此基础上,八易其稿,于9月6日正式报送中央编办。之后,又分别征求了国家经贸委、文化部、广电总局等11个部门的意见。中央编办于12月6日报送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于12月20正式下发。
这次“三定”规定有以下几个基础特征:
一是维持1998年的规定,职能分工和文字表述基本不变。这次机构调整主要是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和“扫黄”“打非”工作协调力度,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
二是适当调整了内设机构,增加了人员编制。总署原有9个司,这次增加政策法规司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市场监管局)两个司局;原有编制145名,这次增加30名。这也是经过多次协商才实现的。
近年来,由于人手太少,总署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时遇到很多困难。此次机构调整后,出版物市场监管以及“扫黄”“打非”组织协调任务更加艰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将更加突出。署党组认为,要克服这一困难,关键在于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为此,结合这次机构调整在署机关开展干部选拔和交流轮岗,力争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三是职能有所加强。新闻出版总署要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执法和“扫黄”“打非”工作。这两项职能,再加上法制建设工作职能,在新的“三定”规定中已经得到加强。其次,还增加了网络出版管理方面的职能。另外,还有包装装潢等部分职能在“三定”规定中进一步得到明确。
新的“三定”规定的印发,《出版管理条例》等几个条例的修订和重新颁布,使总署在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出版物市场监管执法和“扫黄”“打非”等方面的职能,进一步趋于完整、准确、全面与合理。
二、干部工作
根据石宗源署长关于“干部轮岗、竞聘上岗、任前公示以及试用期制等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办法,今后都可以结合署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实际,积极稳妥地加以借鉴,以期形成一个能者上庸者下、干事者上不干事者下、能干成事者上干不成事者下的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用人导向”的批示精神,2001年干部工作的重点是围绕人事制度改革,推动机关干部选拔配备及轮岗和直属单位副局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试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干部的考核管理制度。
1、机关干部选拔配备工作。根据署机关升格对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结合贯彻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在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精神,为加快机关人事制度改革,起草了《关于署机关干部选拔配备实施方案》等5个基础性文件,指导和规范干部配备工作。到2001年底,司级干部配备工作基本完成,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很大,80%以上的司级干部都更换了工作岗位。
2、直属单位公开选拔副局级干部试点工作。上半年,在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进行了公开招聘两名副局级干部(1名副社长、1名副总编辑)的试点工作。7名同志报名参加了考试(笔试和面试)。此项工作为直属单位的干部制度改革开了一个好头,为其他单位开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积累了经验。
三、加强出版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主要有两项,一是建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二是继续推行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联合人事部制定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及配套的考试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完成了考试大纲、教材、试题库等配套基础工作。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的管理,为此,按照人事部的要求,起草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2、继续对出版物发行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方面工作2001年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是在机构建设方面,在2000年年底劳动部批准成立13个省级鉴定站的基础上,2001年又申报6个省级鉴定站并得到批准。二是在教材等基础建设方面,2001年组织开发了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试题集。三是在队伍建设方面,2001年举办了两期考评员培训班和一期教师培训班。四是13个鉴定站挂牌,部分省、市率先正式开展鉴定工作。北京、甘肃等地区开展了首批鉴定工作。尤其是北京市,主要针对二渠道集体、个体书商、书贩开展鉴定。经过培训和理论考试、技能考试,近300名集体、个体书商、书贩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四、教育培训工作
2001年继续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实施行业人才工程,在提高新闻出版队伍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加大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培养力度。在培训工作中加强了归口管理、密切了与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取得了一定成效。
1、建章立制,使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规范的干部培训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推动干部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为此制定了《新闻出版总署2001~2005年干部培训规划》、《关于加强新闻出版总署系统各类培训班管理的通知》、《新闻出版署机关公务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并与署办公室联合制定并印发了《2001年署机关公务员培训计划》。
2、开展各类培训。(1)署机关公务员培训。2001年根据计划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署机关举办了公文处理、计算机、WTO知识、行政管理等四个专题培训。此外,还为各业务司开展培训工作提供服务。(2)直属单位培训。对直属单位新录入人员开展了培训工作。(3)适应性专题培训。制定了《新闻出版总署系统世界贸易组织(WTO)知识培训方案》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宣传思想工作小组,选派机关干部参加外经贸部WTO知识培训。(4)继续开展岗位培训。“十五”期间除继续开展出版单位领导岗位人员的岗位培训外,还要大力开展报社领导岗位的岗位培训。2001年和报刊司合作,制定了《报业岗位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向各省局等多方面征求意见进行修改。12月份,署教育培训中心已开办了第一期县市级党报社长、总编辑的岗位培训试点工作。
3、继续实施行业人才工程。2001年是“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根据人才工程的既定安排,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选拔了69名行业青年业务骨干赴美国、德国参加国际图书出版业务研修班。此外,完成了2001年度署直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
(2)开展在职学习和学历教育。首批参加上海财经大学学习的32名中青年业务骨干获得MBA学位,今年组织36人报考上海财经大学攻读MBA学位。1998年参加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76名学员今年顺利结业,又选送63名行业业务骨干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参加学习。组织120名中青年编辑报考清华大学编辑专业第二学位,76人被录取。委托武汉大学培养编辑出版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