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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版集团成立

 

2000年12月12日,新闻出版署批文(新出图〔2000〕1669号),同意山东省出版总社组建山东出版集团,作为全国出版改革的试点单位。组建后的山东出版集团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批文指出,《山东出版集团组建方案》中凡突破国家现行出版管理规定的事项,须由山东出版集团逐项提出报告,经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并报新闻出版署批准后方可实施。

12月25日,山东省出版总社、山东人民出版社建社50周年庆祝大会暨山东出版集团揭牌仪式在济南举行。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省长李春亭及有关省委领导,中宣部副部长龚心瀚和新闻出版署等领导发了贺信或题词祝贺。山东省委宣传部部长陈光林、副省长邵桂芳,中宣部出版局局长邬书林等出席大会。邵桂芳、邬书林为山东出版集团揭牌。

前身为山东人民出版社的山东省出版总社成立于1951年1月1日。50年来,山东省出版总社的事业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蓬勃发展,形成了编、印、发、供自成体系,有11家出版单位、5家直属印刷厂、123家省地县区新华书店等146个独立法人单位、15万名职工队伍组成的年出书3000种,销售收入60亿元,主要指标名列全国前茅的出版集团。

中宣部出版局局长邬书林代表中宣部讲话,要求山东出版集团成立后,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强化阵地意识,大力深化改革,稳步推进试点工作,为全国的出版改革提供良好的经验,推动和繁荣山东和全国的出版事业。

总社社长、总编辑宫本欣在会上回顾了山东省出版总社暨山东人民出版社建社50周年的发展历程,并对山东出版集团的发展前景作了描绘。他说,集团将遵循内涵为主、外延为副的扩大再生产方针,走一条积极稳妥的发展道路。

   (张鲁 李岩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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