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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古籍整理出版“十五”规划项目审议会

 

2000年10月23~25日,国家古籍整理出版“十五”规划项目审议会在北京召开,审议委员会主任、新闻出版署副署长杨牧之,北京大学教授袁行霈,以及审议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

2000年7月5日,新闻出版署和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制定“十五”期间(2001~2005年)国家古籍整理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通知》(新出图〔2000〕808号),要求各有关出版社按照以下原则积极申报选题: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坚定不移地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当前需要与未来发展的关系,既要充分反映最新研究动态和成果,又要注重基础研究和基本古籍资料的整理;正确处理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既要进一步优化选题结构,提高普及读物的质量,又要注重学术总结性项目及填补学术空白的项目;重视科技方面的古籍整理工作和电子读物、多媒体读物的出版工作等。截止到9月份,古籍小组办公室共收到了84家出版社申报的343个项目的有关材料。古籍办对这些申报材料进行了汇总归类,编印成《国家古籍整理出版“十五”重点规划(讨论稿)》,提交审议委员会审议。

与会专家讨论通过了审议工作的原则:1.少数民族古籍宜转入国家民委制定的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2.古籍整理项目内容涉及的时间下限一般为民国建立前(1911年);3.入选项目原则上要求完成出版,出版时间没有保证或“十五”期间不能完成者一般不予列入;4.同一选题由不同出版社申报,原则上只考虑一个;5.适当控制研究著作在规划中所占比重;6.坚持上下结合原则,除出版社申报选题之外,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提出补充项目,以完善规划。审议委员会的专家根据上述原则,本着公平合理的精神,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了细致的讨论、审议,最后有190个项目拟列入《国家古籍整理“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草案)》,64个项目拟列入新闻出版署《“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

会后,古籍小组办公室依据会上大家的评审意见和相关建议,对评审项目重新进行了归并汇总,形成了《国家古籍整理“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草案)》,拟提交全国古籍整理出版工作会议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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